黑河市检察机关2021年第一季度执行
时间:2021-06-25
来源:市院教育整顿办
编辑:陈可
录入:陈可
审核:潘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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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让依规记录报告成为习惯,实现应知尽知、应记尽记、应报尽报,干预过问案件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接触交往行为得到严格规范,司法办案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现将黑河市检察机关2021年第一季度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1年第一季度全市两级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59件,其中,市院19件,占报告总数的32%;北安市院7件,占报告总数的12%;嫩江市院7件,占报告总数的12%;五大连池市院5件,占报告总数的8%;爱辉区院8件,占报告总数的14%;逊克县院6件,占报告总数的10%;孙吴县院7件,占报告总数的12%;黑北院0件。
从记录报告的行为情形来看,反映情况为16件,占比27%;过问了解为40件,占比68% ;相关接触交往为3件,占比5%。
接下来,黑河市检察机关将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三个规定”贯彻落实,促进公正廉洁司法,营造良好司法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