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检察机关召开大数据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推进会
时间:2022-12-12
来源:办公室
编辑:秦绪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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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黑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工作推进会,用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重要论述。会议上,北安院李占领检察长作了关于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大数据法律监督的经验介绍;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风华对全市检察机关大数据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进行深入推进,号召全体干警切实强化“五个意识”,拿出敢啃“硬骨头”的豪气、敢于“钉钉子”的毅力,全力以赴办成一批有影响力的数字化监督精品案件,走出一条黑河检察独有的大数据之路,更好履行新时代检察法律监督的职责与使命!
王风华检察长指出:司法办案与大数据技术有机结合,要做到“心中有术”,就是要善于利用专业素能和办案经验从日常个案办理中总结、归纳出特征、规律、共通性问题,同时也要做到“心中有数”,利用好监督案源数据这个能够提供“宝藏”的“矿源”,从海量数据中筛选出类案线索和异常数据。
北安院李占领检察长在经验介绍中谈到:我们整合经济犯罪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刑事执行检察三类检察业务职能,打破部门壁垒,组建跨部门一体化办案团队,通过调查侦查思维探索出了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履职模式,并与多家单位联合,共同解决信息壁垒难题,堵塞食品监管漏洞,建立起畅通无阻、两端闭环的两法衔接工作制度。
市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基层院检察长及基层院与会人员在各分会场参会。
会议强调
一要强化危机意识,主动迎接新挑战、化危为机,赢得发展主动权。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既是机遇也是挑战,黑河检察必须准确识变、主动求变、科学应变,紧跟数字变革的步伐和大势,消除坐等“被大数据”“被信息化”的误区,向大数据要战斗力和内生动力,努力实现“会监督”向“慧监督”的转型升级。
二要强化能动意识,做到“心中有术、心中有数”,找准大数据法律监督的路径和方法。司法办案与大数据技术有机结合,既要做到“心中有术”,这个“术”就是要善于利用办案人员的专业素能和办案经验、敏锐的监督意识从日常个案办理中总结、归纳出特征、规律、共通性问题,同时又要做到“心中有数”,就是利用好监督案源数据这个“宝藏”的“矿源”,善于发现、发掘,从海量数据中筛选出类案线索和异常数据。“术”与“数”之间要融合转换,将特征、规律转化为机器可以识别的“数字”语言,进而溯源类案产生的原因,引导侦查、提出检察建议,减少类案的发生,促进社会治理。
三要强化实效意识,注重“三个效果”相统一,以案促治解决社会治理深层次问题。注重“三个效果”相统一,以案促治解决社会治理深层次问题。要有好的监督导向,大数据法律监督不能搞“花架子”,要办出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形成法律监督的实践成果。要有好的监督切入点,构建符合地域案件特点和工作特点的数据监督模型,逐步探索具有黑河特色的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工作模式。要有好的监督途径,在实践中利用批量监督线索,开展类案监督,精准发现一些管理缺失和漏洞,通过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促进相关领域建章立制、推动社会治理。
四要强化联动意识,打破职能分割和流程固化,运用检察一体化建立数字办案机制。要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跨条线、跨部门融合办案,明确业务部门检察官才是大数据法律监督的源头和主导,技术部门要根据业务部门的需求,提供技术协助。综合业务部要当好新时代检察数据的“大管家”,将侧重由管案转变为“管数据”,特别要突出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为检察人员运用大数据提供便利,构建起以综合业务部门为核心、一线业务骨干参与的检察业务数据运用格局。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依托与25家行政执法司法单位建立的信息共享机制,在监督办案中逐步攻克“信息孤岛”“数据壁垒”,“聚沙成塔”形成黑河检察大数据平台。
五要强化学习意识,培养数字化思维和认知,勇于实践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深入组织开展大数据业务相关学习培训,从数字思维培育、监督思路引导、融合治理延伸、建模手段应用等方面入手,切实提高全体检察人员用好大数据的实战意识和工作能力。发挥基层一线干警的创造力,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先行先试,促进实现法律监督“本”的提升与“质”的嬗变。要借助“外脑”,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融合互补,构建多层次、梯度式、综合性人才队伍。坚持大数据运用与数据安全并重,从法律、技术两个维度加强对数据的安全管理,防范可能出现的数据泄密和损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