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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检察机关联合开展反恐怖主义法宣传活动

时间:2023-12-28

来源:第二检察部

作者:第二检察部

编辑:高贺

录入:高贺

审核:秦绪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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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在2023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颁布8周年之际,为深入推进反恐怖宣传工作,提升广大人民群众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筑牢全民反恐防线,12月24日至27日,黑河市检察机关开展以“全民反恐 共创平安”为主题的反恐怖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中,黑河市院所辖爱辉区院、北安院等六个基层院干警深入社区、街道、学校、商户,向人民群众普及反恐防恐知识和自救互救常识。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摆放宣传板等形式,重点围绕“什么是恐怖活动、恐怖袭击方式有哪些”等内容,面对面向市民讲解常见的恐怖袭击手段,普及恐怖活动的主要类型、社会危害性以及在紧急情况下如何进行自救、互救和逃离现场等常识,进一步增强群众反恐意识,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自保能力,积极营造全民参与反恐防恐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黑河市检察机关将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安全贯彻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同时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知恐、防恐、反恐的能力,营造共创平安、全民反恐、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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