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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黑河:建立大数据监督模型强化类案监督

时间:2024-05-29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检察日报

编辑:高贺

录入:高贺

审核:秦绪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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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长买短”偷逃高速费触犯刑律

黑龙江黑河:建立大数据监督模型强化类案监督

      从黑龙江省黑河市通过高速公路驾车到哈尔滨市,大约需要行驶570余公里,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240余元。然而,有人驾车通行两地仅被计费十几元。近日,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在高速公路逃费35次的王某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1.45万元。这是黑河市爱辉区检察院通过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立案监督的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系列案件之一。

  “在办理胡某和张某诈骗案过程中,我们发现二人均是采取屏蔽或藏匿ETC设备的手段,使ETC少计费,从而在高速公路逃费。”2023年,爱辉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陈艳丽与办案组同事发现了这两起案件的相似之处——

  张某驾驶私家车在黑河市至哈尔滨市之间拉客拼车,其驾车从黑河市收费站上高速公路后,用屏蔽袋将ETC设备屏蔽,致使高速公路沿途不能读取车辆过车信息,导致计费失败,仅收取黑河市至附近的高速公路出口车辆通行费十余元。仅4个月时间,张某就通过此手段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28次,共计1.26万余元。而同样在黑河市至哈尔滨市之间做拉客拼车生意的胡某,则是将ETC卡藏匿于离黑河市较近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的隔离带中,致使计费失败,累计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26次,共计1.2万余元。

  “我们判断这种‘跑长买短’的逃费行为并非个别现象,在与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公司深入沟通交流后,办案组利用大数据查找分析发现,近年来利用不法手段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的还有不少,而公安机关对此类案件并未全部立案侦查。”陈艳丽说。

  据介绍,爱辉区检察院就高速公路逃费数据稽核工作进行专门调研,以逃费车辆为切入点,通过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公司稽核管理平台获取车辆信息第一手数据,将在高速公路车辆停留时间与高速公路缴费情况进行比对碰撞,对严重异常情况进一步核查,核查异常数据相关的车辆途经高速公路收费口的照片及时间,查出可能涉案的车辆,从而锁定逃费车辆,计算出逃费数额。据此,该院结合黑河市实际情况,建立适用于当地的高速“跑长买短”逃费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

  截至目前,爱辉区检察院通过大数据碰撞,排查出属地管辖的类案线索9件,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与公安机关开展案件会商,监督公安机关立案9件,并对案件办理提出意见。同时,该院还将大数据排查出的其他59条线索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检察院,在黑河全市范围内扩大监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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