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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人民检察院举报须知

时间:2020-09-16

来源:综合业务部

编辑:陈可    

录入:陈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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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和违法违规办案或者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的举报;
  二、为及时受理和办理您的举报,请根据被举报人属地和级别,选择相应的人民检察院进行举报;
  三、检察机关提倡、鼓励实名举报,实名举报请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有效联系方式等;
  四、举报人应当如实举报,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属于诬告的,依照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检察机关将严格按照法律及有关规定,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予以保密;
  六、请不要重复举报。

   网络:请登陆http:// 12309.gov.cn进入【网上举报】进行网上举报。
  来电:请拨打12309或拨打举报电话
 

院   别 地  址 举报电话 案管电话
黑河市人民检察院 黑河市爱辉区迎恩路12号 0456-8252000 8277106
北安市人民检察院 北安市乌裕尔大街517号 0456-6662000 6429634
嫩江市人民检察院 嫩江县团结路134号 0456-7532000 7612973
五大连池市人民检察院 五大连池市迎宾路214号 0456-6322000 6322570
爱辉区人民检察院 黑河市爱辉区龙江路244号 0456-8282000 8296326
孙吴县人民检察院 孙吴县中央大街303 号 0456-8422000 8422110
逊克县人民检察院 逊克县奇克镇国防路263号 0456-4462000 4460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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